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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建立部门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推进机制

发布日期:2013-07-01 点击次数:
    

竞进提质出新招  创新服务新机制

----省国土资源厅建立部门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推进机制


    近日,中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印发《关于建立国土资源部门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鄂土资党发〔2013〕15号),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竞进提质”、“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和“三抓一促”的总要求,着力从创新机制入手,为强力服务全省重点工作再出新招,决定自6月份起,再创国土资源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新业绩。

    一、建立“四项创新试点”月度推进会制度。定于每月10日左右,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相关分管厅领导,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四项创新试点”工作,不断拓展用地空间,优化用地布局,全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二、建立“三个攻坚战”月度推进会制度。每月上旬,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相关分管厅领导,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高供地率、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和土地利用综合监管“三个攻坚战”工作情况,强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全力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三、建立“三项改革”月度推进会制度。每月上旬,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相关分管厅领导,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土地整治项目明标明投、公开公平遴选从业队伍“三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

    四、完善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督办制度。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后5日内,由厅人事处、办公室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送审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及时跟踪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分管厅领导,必要时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同时反馈给厅人事处或办公室。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事项,必须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办理;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在30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要说明原因并适时报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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