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检徽相映红 科学发展与时新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侧记
2013年6月28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近500人,集中在该院两个会议室,聆听武汉大学马列主义学院马列基本理论系博士生导师孙来斌教授作《中国梦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专题辅导报告。
背景墙上,党旗飘飘;干警胸前,检徽煜煜。
这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若干个镜头中的一个。
近年来,湖北省院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真正达到了“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要求。
一、“好班子”举稳“旗杆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历来把党的建设当作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院党组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把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当作政治任务。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多次强调,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领导、监督和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在检察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院党组通过多种形式强化班子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完善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敬大力同志亲自抓中心组学习,亲自出题目、作辅导、提要求,党组成员带头读书、带头思考、带头调研、带头转化研讨成果。近年来,党组成员有10篇体会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会议上交流。二是着力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对重大的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建设、案件处理等集体讨论决定。两年来,召开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2次;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1次;召开检委会42次,审议议题87件。三是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党组成员高度重视自身廉政建设,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从自身做起,从小处抓起;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省院党组思想更加统一,立场更加坚定,决策和执行更加有力。湖北检察系统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四个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新举措激发新活力
为切实激发党组织活力,省检察院以基层党组织为抓手,强化“五个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收到了凝聚人心、团结力量的效果。一是认真落实省委《三年规划》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规范基层组织设置,坚持支部建在处室、专案组建临时党支部、办案组设临时党小组;坚持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职”。积极探索计划会审制、典型示范制、季度提醒制、目标责任制等适应检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了机关党委、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和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坚持以考促建,积极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通过项目策划、项目引导、项目实施、项目推进等举措,促进了支部建设创新发展。二是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积极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服务群众”、“亮牌示范”、“组织创新”等活动。近年来,机关各支部承诺事项件数363件,设立党员示范岗60个,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27个,为基层办实事好事件数236件。深入开展“三万”、“双联双促”等活动,认真抓好省院机关与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积极帮助创业绩、办实事。省检察院工作组被评为省直“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先进工作组。三是着力提升党务干部素质。以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契机,认真抓好党务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坚持把党务教育培训和检察干部教育培训统筹考虑,制定实施《统筹全员培训意见》,在抓好业务培训的同时,围绕提高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为重点,采取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经验交流、难题会诊、外出学习等形式,加大了对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几年来,省检察院机关连续多次被评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检察院被授予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行业(系统)称号,获评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全省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多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检察队伍始终洋溢着蓬勃向上的昂扬正气。
三、新思路带出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和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强调要加强法律监督,给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湖北省院立足于全党全局的要求,精心谋划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思路,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切实厘清发展意识和指导思想、政治方向的问题,谋划和明确发展目标、根本要求、发展布局的问题,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执法为民更加规范、自身建设逐步强化。
一是自身建设强化。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检察工作发展战略,继续坚持健全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健全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健全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三个体系”,制定了“五个检察”的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建设,紧密结合湖北检察工作实际,计划从2013年到2017年采取5大项85小项措施全力推进提出“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建设。
二是法治环境优化。2013年初,围绕“竞进提质”的经济工作总要求,贯彻省委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的部署,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进行全面规范。今年元至五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95件1090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6件371人;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9736件1324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11782件1670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18件,监督撤案540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1536件次;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104件;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监所部门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对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30件;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共审查处理民事申诉案件932件,提出抗诉12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发检察建议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共197件;共审查处理行政申诉案件330件,同比提出抗诉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发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执行活动和行政审判活动违法共51件,营造了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群众工作深化。湖北省院通过各种方式,在全省检察机关倡导、发扬群众路线,引领全省检察干警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于改善和保障民生这一大局,先后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和预防涉农、民生、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等28个专项工作,增强了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实效;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拓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行综合受理接待中心、具有“七合一”功能的“12309”检察服务电话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2013年元至5月,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771件,受理首次刑事申诉案件80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4件,立案13件,决定给予赔偿9件;积极支持、服务“三农”工作,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以敬大力检察长为首的院党组先后多次深入各地农村调研,检察院帮扶工作组为农民切实解决困难。荆门市东宝区来龙村书记胡为义及村民钟立珍等不止一次地说:“感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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