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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宣教月”活动有关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0-09-17 点击次数: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99日,廉政小戏专场《明心正道看镜鉴》在武昌洪山礼堂首演,标志着202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宣教月”有关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工作部署,特向省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提示如下:

1.迅速开展各项活动。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及时向党组(党委)报告省直机关“宣教月”活动进展情况,按照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本单位活动安排,迅速启动本单位各项活动,掀起“宣教月”活动热潮。

2.及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用《警示录》。省纪委监委明确要求,警示教育片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内容,组织集中观看,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观后要及时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廉政谈话等,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监督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1025日前向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观看情况报告。请各单位在组织省管干部学习《警示录》后,提醒领导干部在内页回执单上撰写读后感(可附页),并在1025日前收齐读后感后通过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退回省纪委监委宣传部。中央在汉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用《警示录》不作统一要求。

3.认真组织开展“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省直单位、中央在汉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登录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hbjwjc.gov.cn/)及客户端、长江云客户端登录,也可通过微信扫码、地址链接(https://p2.hbtv.com.cn/app/exam/home/jwjc)分享进入“楚韵清风”党纪法规测试平台。进入平台后,注册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选择所在部门,参加知识训练和测试(最多3次),知识测试1015日前全部完成。

 

“楚韵清风”平台微信二维码

4.按要求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湖北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位于洪山监狱)已重新布展,将于920日正式对外开放。“宣教月”期间,省纪委监委将分期分批安排省直单位参观学习。参观单位原则上由“一把手”带队,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具体安排和联系方式将另行通知。“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其他单位可陆续组织参观。

5.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宣教月”活动启动以来,省直各单位积极报送活动信息和廉政文化作品,但也存在信息时效性不够、内容同质化等问题。请各单位在积极报送信息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宣教月”活动情况的总结提炼,控制和减少一般会议类、工作部署类信息,多报送经验性、理论性、有特色的信息。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将择优刊发。

 

 

省纪委监委派出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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