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专题 > 共建长江经济带 机关党建促先行

奋力当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生力军

发布日期:2023-10-28 点击次数: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门研究、专题部署、专项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改委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调研评估作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经济带发展,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深入长江沿线考察工作,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正确把握五个关系,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赋予长江经济带“五新三主”战略使命。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昌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充分肯定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的“五个重大变化”,指出“从长远来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对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五个坚持”重大部署。

  这四次座谈会,主题从“推动”、“深入推动”到“全面推动”再到“进一步推动”,从多个层面深刻指明了事关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谋划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举措,共同形成了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发挥党建引领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就是要一体学习感悟四次讲话贯穿的立场、观点、方法。一是系统学习领会其中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思考问题的站位。二是系统学习领会其中对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的统筹运用、深刻把握。三是系统学习领会其中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辩证思考。

  二、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在沿江省市率先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及系列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十四五”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规划和湿地保护修复等系列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在此基础上谋划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精准化落地。

  (二)系统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为重点,实行挂牌督办,开展全覆盖暗查暗访20轮次,发函督办50余次,约谈问题突出的武汉、襄阳、黄冈、十堰等地有关市县负责同志11次,督促市州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着力推进整改。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及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化工围江”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决落实“十年禁渔”,3.2万名渔民全部转产安置,长江湖北段生物物种资源密度显著回升。

  (三)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聚焦绿色制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金融创新、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方面,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截至目前,47个事项全部按时序推进,174个项目“十四五”累计完成投资3199亿元。指导武汉市以“四水共治”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经验在全国推介。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要求,编制印发我省实施方案,鄂州市生态价值核算和生态补偿实践获得中央领导批示肯定。

  (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健全综合协调机制,采取专题研究、明察暗访、调度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压实市州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形成推进战略实施的合力。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协调解决长江大保护项目融资难问题,2022年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新增长江经济带项目授信3127亿元。加强项目谋划,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2.9亿元,支持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绿色发展试点示范等项目。建立智力支撑机制,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设计集团)合作开展长江中游蓄滞洪区建设、汉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变化等重大课题研究,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引江补汉工程等重大工程研究论证,共同推动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建设。健全长江大保护硬约束机制,加强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参与推进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用法治和制度的力量守护长江。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长江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变化,长江干流出境水质保持在Ⅱ类,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提高到94.2%,江豚逐浪、鱼翔浅底的美景再次呈现。我省克服疫情影响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等做法得到国家长江办通报肯定。

  三、奋力当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生力军

  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三峡坝区所在地。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是湖北肩负的特殊责任。省发改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奋力谱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的殷切希望,坚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以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谱写新时代“长江之歌”的湖北篇。

  (一)加快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坚持整体推进,把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安全底线,久久为功抓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系统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坚持三江同治、河湖共治、流域齐治,系统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同时,坚持重点突破,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

  (二)持续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绿色低碳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坚持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并重,持续推动沿江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调整,深入实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推动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出台推动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争取中央加快三峡水库保护立法、调整优化支持政策、支持开展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好保障国之重器安全和三峡地区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更好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贯通长江上中游高质量发展,更好推动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

  (三)深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区域合作,实现与上下游、左右岸相邻省市经济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强化法治意识,推动解决长江保护法执行中支流范围难把握、化工项目难界定等问题。配合国家长江办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探索建设湖北长江流域数据共享平台。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提供综合性融资融智服务。谋划实施一批系统性、示范性的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工程。

  (省发改委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0408号-1
技术支持:荆楚网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