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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成员积极走访服务企业
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环保难题

发布日期:2020-06-09 点击次数: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积极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转变管理方式,优化审批程序,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临时性建设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实行豁免措施,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极大程度缩短上述27大类74小类有关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时间。截至目前,湖北生态环境部门已对444个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233个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已将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等共22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服务项目范围,将武汉两湖隧道工程(东湖段)等284个项目纳入市级重点服务项目范围,将盖瑞特涡轮增压器生产基地二期工程等3个项目纳入利用外资重点服务项目范围,实施跟踪管理和月报制度。
  二是制定环保执法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当下,在科学防控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是湖北的首要任务。为尽快帮助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今年3月底,省生态环境厅在前期出台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基础上,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将正面清单分为疫情、重污染天气应急和日常监管三类,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实行“无事不扰”或“零打扰”,让守法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
  三是宣传自行监测政策,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在此次现场走访服务企业过程中,每到一家企业走访人员都会了解企业污染排放自行监测情况,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监测要求,强化企业对说清自身排污状况并向社会公开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推动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制度,让企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排污情况,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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