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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智能监管 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06-10 点击次数:
  近年来,襄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着眼提升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以“作风襄云”系统为主体,将“作风襄云”和主体责任纪实系统整合为“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实现各项党组织活动全程考核、智能监管。2019年12月底,整合后的“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系统”在23个市直机关和3个县(市、区)上线试用,2020年7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一、突出减负增效,科学设计布局
  作为全市党建信息系统整合的牵头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先后召开3次领导班子会和4次研讨会,深入研究系统整合的目标、原则和内容,以及工作推进的方法和步骤。同时,广泛征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确保系统建设“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工作中,坚持“简便、务实、管用”原则,力求在尽可能简化填报对象、内容、方式的同时,实现功能最大化。
  (一)填报对象聚焦。不再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填写系统,只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填写。
  (二)功能模块优化。自2019年7月1日起,市直各单位和12个县(市、区)停止填报“作风襄云”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日志。同时,删除了责任清单、党员生活、交办落实、月度点评、任务进度、个人心得体会等6个使用率不高的模块;将机关党建内容从12条精减为7条,将主体责任纪实内容从20条精减为9条。
  (三)上传内容共享。系统未整合前,所有单位需指派专人,通过“作风襄云”系统和主体责任纪实系统,分别上传党组织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量大、数据不统一,部分工作需要在2个系统重复上报,增加了上报、管理和考核的难度。系统整合后,将所有的任务指标统一上报到一个平台,一次填报全域共享,极大减轻工作负担。
  (四)监管主体独立。新系统既融为一体,又相互独立,实行一个平台、一个账户、一个入口,但功能模块相对分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各自负责所辖领域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二、实施分层管理,抓实日常监管
  根据工作职能,实施分层管理,通过系统自动判定和党建活动片区联络员定期抽查,抓实日常监管。
  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和12个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加强全面领导、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践行四种形态、警示教育、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9个方面进行监管。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加强全面领导、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等5个方面进行监管。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民主(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等7个方面进行监管。
  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监管。为市直各一级单位开放“通知公告、日常监管”等模块的管理权限,各机关党委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布通知,对基层党支部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通报。
  三、强化结果运用,全面压实责任
  将“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系统”填报情况纳入全年党建工作日常考评内容,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日常考评内容各占10分。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填报情况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党建考核有关要求处理。通过运行系统,可有效解决“做没做”和“好不好”的问题。
  一方面,解决了“做没做”的问题。系统建立起监管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主体责任部门(部门党组或党委、机关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双向联动体系,通过系统这个“中转站”,监管部门下达任务指标,主体责任部门推进落实,逾期不能填报,基层党组织“做了多少”一目了然。同时,定期向各单位主要领导推送本单位基层党组织任务完成情况,把压力传导在平时,有效防止出现党建工作“灯下黑”。
  另一方面,解决了“好不好”的问题。以市直机关党建活动片区为监管单元,各监管部门可登录监管帐户随时监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进展,对工作完成质量不高或弄虚作假的党组织活动直接扣分,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监管乏力、指导虚化和考不准考不实的问题。
  (襄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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