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办支部举行严明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学习交流会
按照学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的安排,机关党办支部于4月28日上午召开了学习交流会。副巡视员、副校长刘元玉按照《党章》第八条的规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机关党办支部的学习交流并发言。学习会由党办主任、支部书记李宏刚主持,支部成员吴东浩、李俐、曾照东参加会议,校集中教育活动专班成员赵海燕列席会议。
学习会上,李宏刚同志以“从我党的宗旨谈开去--兼谈守纪律、讲规矩的知与行”为题,谈了自己的学习感受。并就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谈到:一是必须做到心中有党。要相信党、热爱党、维护党。二是必须做到心中有民。民是党的基础,民是靠山,民是党的力量源泉。三是必须做到心中有责。要有社会之责、工作之责、家庭之责等。四是做到心中有戒。要遵守党章、党纪、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法律。支部三位同志先后汇报了个人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体会,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的认识。同时,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查找不足,并表示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承诺作为党校人和党务工作者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走前头、作表率。
刘元玉同志在发言中就如何把心中有党落到实处,谈了四点体会:一是心中有党要落实到坚定党的理想上来。要把理想信念与现实发展联系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党的事业联系起来,党的事业每前进一步,就是向着理想靠近了一步,要坚定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信念,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二是心中有党要落实到践行党的宗旨上来。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需求,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心中有党要落实到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上来。要掌握党的历史的主线和主流,学习党史中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发扬党的一切优良作风。四是心中有党要落实到遵守党的纪律上来。要牢记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自觉自愿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永远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