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
集中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9月21日下午,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为主题,召开2018年第十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研学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长邹德文主持学习会并作中心发言,副校长秦岩,九个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人事、财务、安全等关键岗位的部分同志参加学习。
邹德文同志的中心发言着重围绕四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阐述。一.为什么要修订《条例》。强调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重要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着重讲解了修订《条例》的三条基本原则和新修订《条例》九个方面的新亮点。三.对新《条例》学习和理解的重点。他重点讲解了新《条例》中触碰不得的22条纪律“高压线”,谁触犯就要受到纪律处分。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要坚持领导带头学习与全体党员学习相结合;二要全面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三要学习《条例》与学习案例相结合;四要做好学习贯彻《条例》“三进”工作;五要在政治性、针对性、自觉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六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七要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条例》各项纪律落到实处,巩固好党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邹德文同志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在纪律建设上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对照党纪、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全面排查隐患,强化从严管理,抓好自查和整改。要结合“红旗党支部”和“身边的好党员”评选表彰,开展学先进、做先进活动,积极营造树新风、树正气的良好氛围。
会上,秦岩同志在交流发言时谈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对照检查“改”,担当作为“做”。9个处室主要负责人先后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