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全民阅读评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鄂直工发[2012]36号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
根据省全阅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全民阅读评先争优活动的通知》(鄂全阅[2012]18号),现就省直机关开展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项目及对象。主要评选项目为“十佳书香机关”。省直各部门对照《2012年湖北省全民阅读评选表彰标准》“十佳书香机关”部分,自行申报。
2、申报办法。省直各部门于11月20日前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2012年湖北省全民阅读评先争优活动申报表》,并提交2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以及相关材料,如开展读书活动的文件、新闻媒体的报道、全民阅读活动简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受表彰情况等。上述申报材料一式20份,并附电子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研究推荐名单,向省全民阅读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3、有关要求。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按照标准,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营造氛围,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孙元尧 联系电话:87237071
电子邮箱:gdp222@126.com
附件:1、《2012年湖北省全民阅读评选表彰标准》“十佳书香机关”部分
2、《2012年湖北省全民阅读评先争优活动申报表》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6日
2012年湖北省全民阅读评先争优活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