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鄂直工办[2013]21号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
现将《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管理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管理细则(试行)
为推进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试行)》(鄂组通[2013]60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 参学对象
“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在线学习中心”)由省委组织部主办,参学对象主要是省直一级机关全体在职干部,省属高等院校、省属(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党委管理的干部。
二、注册登录
在线学习中心建在互联网上,具体网址为www.hbgbzx.gov.cn。省直机关参学干部按照单位报送的个人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888888,初次登录后,如果需要,可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干部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后,各部门要分别在每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集中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以便统一进行变更。
三、学习内容与要求
学习课程分为主修课和辅修课两部分。主修课主要涵盖时事热点与政策解读、政治理论、党史党建、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与政府建设、法治理论与法治建设、领导科学、国情省情等。辅修课主要为拓宽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素养方面的内容。
在线学习中心与湖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链接,参学干部可以免费查询数字图书馆中所有的资源。
干部参加在线学习中心所获学时(含主修课和辅修课),每年不少于40学时,按照每个课件设置的学时标准计算。同一门课程重复学习的,只记一次。干部在线学习所获学时由系统自动存入档案,管理部门和干部个人可即时查询相关学习情况。
在线学习以干部自主选学为主,也可根据单位要求选修。提倡和鼓励参加学习人员利用网络平台的学员论坛进行学习交流。各参学单位可定期举办座谈、研讨、征文、考试等,开展在线学习成果交流活动。
四、 学习管理与考核
干部在线学习实行分级管理、考核。一级:省委组织部;二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三级:省直各部门。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受省委组织部委托,负责对省直各部门在线学习管理与考核。建立省直各部门在线学习台帐,对参学率、达标率均低于60%的部门进行通报,做好后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在线学习的疑难解答。考核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进行,主要依据在线学习中心提供的各部门参学率、达标率等数据以及台帐。同时,将省直各部门在线学习情况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和 “全民阅读进机关”读书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等考核范围。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负责对本部门党员干部个人在线学习所获学时等情况的考核。为保证本部门在线学习工作有序开展,应设立管理员,具体负责在线学习管理、服务、督促、检查,及时上报学习方面的有关材料,每年12月底前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在线学习年度工作总结。
五、 加强组织领导
省直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健全学习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带动整个机关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要坚持以用立学、学以致用,以学风建设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 “五个湖北”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