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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5 点击次数:
    

鄂直工文[2013]16号

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工会(工作)委员会、机关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湖北的意见》(鄂办发[2013)3号)和《湖北省总工会2013年“中国梦•劳动美”职工阅读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省直机关工会决定在省直机关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实现中国梦的正确途径,用劳动创造托起中国梦,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做中国道路的实践者、弘扬中国精神的承载者、凝聚中国力量的主力军,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二、参加对象

    工会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的在职干部职工。

    三、活动时间

    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征文截稿时间为10月15日。

    四、征文说明

    1、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本职岗位,抒发劳动者美好的情怀、感悟和梦想。征文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2、征文要求原创,不得对他人已发表作品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犯,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3、征文需送交纸质稿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稿用A4纸打印(规格: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送省直机关工委201室,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bszjggh@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中国梦•劳动美”读书征文字样。

    4、所有征文稿件一经寄出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次征文活动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在尊重其著作权的同时,拥有对作品宣传、推广和出版等形式的使用权,如若被相关媒体采用,稿酬由该媒体按其标准执行。

    五 、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组织奖若干个,颁发奖牌。优秀征文将推荐到《湖北机关党建》和《工友》杂志刊登,并选送到省总工会参加全省的比赛。

    六、评选办法

    省直机关工会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次征文活动进行评审。

    七、有关要求

    1、省直机关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活动。要将本次读书征文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本单位工会“创争”活动和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省直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层层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读书征文活动,确保活动不留死角,确保把最优秀的作品选送到省直机关参加比赛。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省直机关工会,作为评选本次活动组织奖的依据。

    3、本次征文活动不接受个人投稿,各单位工会在征集的作品中,选送1-3篇优秀作品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省直机关工会。

    联系人:侯礼平,联系电话:87232987。



湖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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