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直工发[2014]3号
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工委:
现将《2014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2014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发展、改革、作风”为主题,以“三抓一促”活动为载体,以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加快“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1、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三个纳入”,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做到“五学”,即中心组集中学、邀请专家辅导学、支部原原本本学、党员联系实际学、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制订下发《省直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2014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抓好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健全学习制度,转化学习成果,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文明单位、建和谐机关”和“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一帮扶)等创建活动。做好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抓好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创建质量。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继续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活动。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围绕“三个倡导”,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抓好“四德”宣传教育,唱响主旋律、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核心价值文化、学习文化、发展文化、执行力文化、廉政文化,塑造和提炼体现时代特点及部门特色的机关精神,锤炼机关文化建设的品牌。
4、做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法制湖北建设纲要》和“法律进机关”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各部门落实普法规划,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5、抓好《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力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及《实施办法》,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内容。
6、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2013-2017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推广支部工作法,积极开展示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影响大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强化分类指导。
7、组织开展第五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工作。按照“减负、整合、规范”的要求,充分运用、转化省直单位“五项考核”的成果,认真搞好2012—2013年度省直机关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
8、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利用省直工委党校及其他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三类培训,即专职党务干部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和工委党校处、科级干部培训。依托工委党校,适时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
9、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激发活力为重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困难党员、老党员和党务干部关怀激励机制。
10、加强党建调研工作。发挥好省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的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量,推动成果转化。围绕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和省党建研究会部署的课题,重点开展三个课题的研究,即:机关党组织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研究、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强化机关党组织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研究,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研究水平。
11、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照章程独立开展活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广泛开展岗位建功、维权帮扶、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爱心妈妈”等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人文环境。
三、强力推进“三抓一促”活动,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2、抓学习。开展“书香机关•践行梦想”读书演讲竞赛活动,抓好干部在线学习,举办“长江讲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的重大举措上来,凝聚推动全省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突出“市场大学”这个重点内容,加强对市场经济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市场经济的理念,不断提高以市场思维和市场机制抓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和本领。
13、抓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9号文件要求,抓好“三短两简(俭)”、“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三联三促”及“三万”等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为“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提供作风保证。
14、抓环境。围绕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和《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完善“四减五制三集中”的服务机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着力推动机关“三难”等问题解决,努力打造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的最优环境。
15、促改革发展。认真抓好《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六个着眼于”解放思想,即着眼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眼于更大力度地扩大开放、着眼于合理调整利益格局、着眼于培育发展文化、着眼于增强改革合力、着眼于释放各方面优势解放思想,进一步推动思想大解放,真正用改革的理念和思维改造传统过时的思维、思想、习惯和模式,坚决破除官僚主义、本位主义、机会主义、不作为的风气,树立机遇、进取、责任和担当意识,大兴好学、亲民、清廉、尚能之风。
四、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1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严肃问责追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切实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17、切实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力度。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8、切实加大惩防体系建设的力度。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19、切实加大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力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切实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宴请旅游、高档消费、出入私人会所、设立“小金库”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强对省直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五、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制度建设
2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规定,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
22、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制度。
23、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要求,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发挥好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
24、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短两简(俭)”、调查研究、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办法,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25、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切实加强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