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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机关开展2014年“扶贫日”募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1 点击次数:
    

 

关于省直机关开展2014年“扶贫日”募捐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基层党组织:

    根据省扶贫开发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印发《湖北省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鄂扶委发[2014]1号)通知要求。为配合全省开展的2014年“扶贫日”活动,省直机关工委拟定了活动方案,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省直机关2014年“扶贫日”募捐活动方案》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省直机关2014年“扶贫日”募捐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省直机关各部门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定向捐赠”和 “再交一份特殊党费”为主题的扶贫募捐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目标

    活动主题:“10.17,邀你一起来扶贫”。

    活动目标: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

    二、 捐赠时间及方式

    2014年10月17日之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捐赠和再交一次特殊党费活动。捐款上不封顶,下不设限。根据省扶贫办指导意见,捐款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上交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地址:省委大院省直机关工委后楼三楼,电话027-87234597。

    三、捐款使用方式

    今年“扶贫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各帮扶点若需使用捐款,报请省扶贫开发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使用。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扶贫日”活动。

    2.各单位捐赠情况和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捐款收据复印件于2014年10月18日前书面报送工委办公室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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