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省直机关在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当标杆做表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2 点击次数:
    

关于省直机关在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当标杆做表率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文明办:

    武汉市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以来,省直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有关要求,广泛发动,积极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下步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动员,强措施。目前,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已进入关键时期,省直机关是全省机关‘第一窗口’,希望各部门尤其是武昌水果湖地区各文明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再鼓一把劲,再添一把力,继续履职尽责,当好标杆、做好表率。

    二、认真完成创建任务。各部门要根据“省直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清单”,逐条对照,落实到位。尤其是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

    三、突出重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要知晓、熟记、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出游等专项行动以及所在社区的公益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


湖北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办公室   

2014年1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0408号-1
技术支持:荆楚网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