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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7 点击次数:
  鄂直工发[2017]4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具有特殊重要性。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2017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鄂宣文[2017]11号)要求,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对2017年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作出如下安排。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结合起来,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中央把握我国发展新特征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深入理解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内在联系,把握其基本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真正把严的纪律、实的作风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2、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学习《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了解掌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立场、任务举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习领会《条例》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范畴、方法途径等重要问题,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规则》发布为契机,认真研读《规则》具体条文,深刻理解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各方面规定,不断增强中心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提升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以《规定》发布为契机,认真研读《规定》具体条文,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理解《规定》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认真落实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6、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7、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经济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们党经济工作方法的重大创新,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路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思想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科学思维,用科学的方法论引领和指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

  8、深入学习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

  三、学习要求

  1、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以上重点内容纳入2017年度专题学习计划,作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在以上重点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其他方面内容的学习。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坚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读、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研究理论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不能把一般性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文件作为中心组学习,更不能为完成学习任务凑次数。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督促其他成员参加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建好台账;机关党委要安排好机关和党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2、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集体研讨、个人自学、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档案和考核等制度,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学习管理。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坚持“一学一报”,每次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须在学习后一周内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每半年对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予以通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直各部门2017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请于3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学习情况以及好的学习调研体会文章等相关材料,请及时报送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周薇,联系电话:87233769

  电子邮箱:gdp222@126.com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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