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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直机关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2 点击次数: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
  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湖北省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方案>>(鄂办文〔2019〕42号)的通知要求,省直机关要及时全面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重大意义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宣部按照中央部署建设的基于互联网PC端和手机客户端的信息化平台,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旨在通过构建网上学习组织架构,实现有组织、有指导、有管理、有服务的学习,推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引领带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大国建设。该平台已于1月1日正式上线,湖北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首批试点省份之一,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平台建设。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做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安排,尽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定专门管理人员,用好管好学习平台,抓出成效,形成特色,走在全省前头。
  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主要内容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由PC端、手机客户端两大终端组成。平台PC端有“学习新思想”“学习文化”“环球视野”等17个板块180多个一级栏目,手机客户端有“学习”“视频学习”两大板块38个频道,聚合了大量可免费阅读的期刊、古籍、公开课、歌曲、戏曲、电影、图书等资料,是“最权威思想库、最完整核心数据库、最丰富文化含量、最智能学习行为分析、最创新学习生态系统、最有效管用的学习管理平台”,满足了广大党员干部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互联网学习需求,给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提供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文本。湖北分平台内容立足湖北实际,突出湖北特色,先期已设置11个栏目。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2月底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下载、登录、注册、上线“学习强国”APP,确保全员登录、全员覆盖,并督促党员干部积极主动通过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一)落实组织保障
  1.成立管理员队伍。各单位要按照鄂办文[2019]42号文件要求落实组织管理任务,做好相关工作。省直各单位设1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学习管理工作,每个支部设立1名支部学习管理员,负责做好支部学习工作。
  2.加强管理使用。省直各单位要把学习平台学习活动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运用学习平台开展网上学习,参与在线互动活动,抓好学习管理,设立机构人员保障体系,有专人从事平台管理。
  3.学习结果运用。学习平台实行积分制,用户根据学习时间、内容获得积分。“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精神文明创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学习积分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省直机关工委将定期对省直各单位学习人数、积分、供稿及开展学习活动等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各单位学习活动情况将纳入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4.安装注册方法。PC端用户可登陆网址www.xuexi.cn或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浏览,安卓和苹果手机用户均可在各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学习强国”下载安装注册。安卓手机用户如已安装测试版“学习强国”APP,无需卸载,直接升级使用。苹果手机用户如已安装测试版“学习强国”APP,需先卸载测试版后再下载安装正式版APP。
  (二)搭建学习组织架构
  1.创建学习组织
  各单位上报工委统一管理的学习平台主管理员通过学习平台自行创建。具体步骤:
  打开“学习强国”APP——进入下方左侧“消息”页面——进入右上角“通讯录”页面——进入“创建学习组织”页面——填写学习组织名称(XX单位机关党委)——选择所在地区——选择“立即创建”,完成创建并自动返回通讯录页面。
  2.完成认证
  主管理员打开“学习强国”APP——进入下方左侧“消息”页面——点击右上角“+”——点击“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认证申请——等候工委确认申请信息并进行审批——申请状况变更为“通过”即完成认证。

  3.进入省直机关学习管理员交流群
  各单位上报工委统一管理的学习管理员使用微信扫下列二维码,进入省直机关学习管理员交流群,工委学习管理员将在交流群中进行培训。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月底报省委直属机关工委4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87231752    邮箱:gdp222@126.com
  附件: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6日
 

附件:

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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