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9〕75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面试试题为试讲1题,结构化面试试题3题。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答题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答题3题10分钟。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题到19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到20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试讲;
(五)答题环节,主考官对考生提问后,开始计时,考生进行答题,答题时间10分钟,答题到9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到10分钟时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六)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七)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9年7月20日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楼701。
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机关党建网(http://www.hbjgd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59548600(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27-59547575(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机关纪委)
附件: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生名单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