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工作 > 堡垒工程

发展党员程序

发布日期:2012-12-14 点击次数: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卡片
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对己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
①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②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③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④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委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培训,时间一周左右,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②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③申请人在“文革”中的表现;是否参与“法伦功”邪教组织;
④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公示
以公告的形式将发展对象情况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组织培养过程、举报电话(信箱)、公示时限等。
12、向党委(党总支)报告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3、预审
预审要求:
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公示报告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
②设党总支的单位先审查;
③上级党组织进一步考察了解情况。
④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①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③支委会发表意见;
④大会讨论;
⑤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意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级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与发展对象谈话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集体审批、坚持“五个不批”:没有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调查而未及时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给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③填写党员卡。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0408号-1
技术支持:荆楚网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