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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新使命 奋进新征程
不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1-31 点击次数: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联系起来学,与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学,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统筹起来学,做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坚持“学深、悟透、弄懂、笃行”,找准目标方位和努力方向,在新征程上不断推进湖北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牢记“三个务必”,着力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作表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三个务必”的提出,有着极为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作表率。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从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两个务必”,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三个务必”,艰苦奋斗始终作为党的优良作风和行动要求一以贯之。机关事务工作从历史上看,有着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光荣传统,从建国初期为党政机关“保供给”提倡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到新时代机关运行保障“发展和治理”要求的“带头过紧日子”,处处反映出机关事务工作艰苦奋斗的精神传承。

  在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新征程上,机关事务部门带头践行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传统不能丢、标准不能降。在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中彰显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要始终牢记机关事务部门是政治部门、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彰显机关事务工作者的政治品格。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学在前、走在前、作表率,在工作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传承好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行的“传家宝”。在学习艰苦奋斗的典型中坚守机关事务人的价值追求。广泛学习全国机关事务系统表彰中的先进典型,学习他们身上折射出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带头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让艰苦奋斗成为机关事务工作者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在践行艰苦奋斗的行动中提升机关事务的治理能力。坚持以“一统四化”为工作着眼点,始终把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的主要方式,加快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以国家级标准化项目试点任务为牵引,带动全系统全领域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坚持“一网统管”,聚焦智慧后勤建设,赋能机关事务工作高效运行,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在服务湖北建设“先行区”上求实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中心任务向全党发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战略目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对标“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导向,进一步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

  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要锚定党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秉持“两高三致”(即高标准、高质量,细致、精致、极致)工作理念,认真谋划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路径方法,为服务“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紧盯创新驱动长远发展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机关事务工作面对新阶段、新战略、新挑战和新矛盾,要主动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职能优化上进行系统性、长远性、深刻性的转变。坚持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集中统一管理为牵引,扩展全系统全领域集中统一管理的覆盖面,不断增强机关事务部门管理职能。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在社会力量引入、信息化技术赋能等方面勇于破冰探索,提升机关事务工作长远发展的可持续性。紧盯区域协调平衡发展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深刻领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武汉、襄阳、宜荆荆三大“都市圈”建设发展,调整划分全省机关事务片区发展格局。坚持开展好片区联系交流、省直部门分组联系和局系统分类联系交流制度,不断理顺指导关系,创新行业指导,着力解决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职能任务多元不均、建设基础厚薄不一、区域发展参差不齐的现状。通过共商共建、交流互鉴、共治共享,总结推广交流经验做法,逐步构建完善“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均衡发展、区域协调”的良好格局。紧盯治理水平现代化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坚持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提升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武汉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理论智库作用,对机关事务治理领域战略性、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推进理论创新。注重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锻炼,着眼机关事务长远发展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政府运行保障管理”二级学科研究生培养平台,实施一流人才培养工程,着力提升机关事务干部职工专业能力。

  三、始终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着力在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上求突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掀开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要组成,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化建设进程,主动融入一体建设大局。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制定了与时代背景和政府职能相适应的政策和制度。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需求,机关事务各项工作的合法性日趋规范,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构建更趋完善,逐步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中具有机关事务行业特色的法规制度体系。随着机关运行保障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机关事务领域的上位法应势而生,对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整体重塑推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着眼新征程机关事务转型发展,加快推动依法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是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着力构建完善配套法律制度体系。充分认清机关事务领域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法律层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对保障政府运行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好机关事务与其他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对接,地方性法规制度与顶层设计的有效衔接,理顺体制机制、界定职能边界、明晰权力职责。加强机关事务全领域各项工作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出台,尽快完善资产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和标准,填补盲区空白,实现法规全覆盖,增强工作权威性、严肃性、合法性。着力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化进程。聚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开展行业规章制度“废改立”,推进机关事务整体法治化进程。适时废止内容较陈旧、时代性不强、贴合度不紧的规章制度;对标国管局法规颁布情况和新职能工作领域实际,适时进行地方性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原有管理保障职能方面的制度,着眼可延续性进行修改调整。站在行业建设全局的高度,系统梳理整体和部分的法理逻辑关系,优化制度框架结构,构建全覆盖、系统性的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全系统依法治理能力。通过“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培养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机关事务重要事项提供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到从凭经验办事到依法管理、从单纯行政手段到依法治理的转变,提升决策程序、方法和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信息公开和法律监督,让依法治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法治素养。

  四、始终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着力在“美丽湖北”建设中作示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集中体现,推动绿色发展转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重要目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承担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责,必须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的具体实践中,机关事务部门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推行集约节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排、实施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牵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积极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是构建机关事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坚持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头雁效应”。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按期完成创建目标比例,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坚持机关运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公共机构用能结构,稳步提升用能效率。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煤炭减量,逐步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和比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控制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节约集约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重点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坚持服务保障管理方式优化。严格党政机关运行成本监测管理,用好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制度,创新机关运行成本管理能力,切实体现“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和监督管理,加大闲置办公用房和旧车调剂使用力度。发挥集中统一管理作用,鼓励统筹建立“公物仓”,发挥资产再利用效益。持续抓好新能源汽车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绿色办公、节水节电、能耗统计和反食品浪费等方面工作成效。

  五、始终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在“清廉湖北”建设中显担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我们党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大课题常抓不懈。从延安时期的整风运动到新时代的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机关事务工作在职责范围和在服务对象上有着其内部性和特殊性,作风建设的好坏密切联系党的廉政建设效果,直接反映了党的作风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机关事务部门重整出发,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聚焦“清廉湖北”建设,自觉履行严控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控“三公”经费、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等重要职责。进入新时代,我们聚焦“讲大局、转作风、强管理、优服务”的目标,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坚持精准高效、务实清廉为准则,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转变促行业发展,集中精力谋建设促发展。

  机关事务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作风纪律要求为根本准则,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机关事务部门作为执行“八项规定”的重要部门,必须保持政治坚定、头脑清醒,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清廉湖北建设要求,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巩固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和领导干部住房清理成效,严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恒心持续纠治“四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机关事务系统作为管钱管物的“大管家”,必须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机关事务领域制度体系,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注重制度的可行性和质量效益,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构筑预防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定期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排查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保障性住房、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门面出租等领域的廉政风险。加强对机关事务全领域涉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群众身边“微腐败”、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执纪问责。狠抓群众路线践行不走样。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标准,始终把践行群众路线与机关事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聚焦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办公区物业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会场会务服务保障和幼教、养老、餐饮等服务保障品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在提供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服务上下功夫,主动与市场优质资源合作,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切实解决工作方式简单、方法单一的问题。

  (作者管俊 系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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