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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拓宽监督渠道 促进执纪问责

发布日期:2014-07-23 点击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驻农业厅纪检组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执纪问责。2013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对3名副厅级干部和12名正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正处级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8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一、聚焦主业忙监督。驻农业厅纪检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扎实推进“三转”。一是规范职责分工。农业厅党组发文规定,“厅纪检组长和厅下属三个副厅级局的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基建、财务、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二是落实排序要求。厅纪检组长和厅下属的三个副厅级局的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中,不论资历长短都排在党组(党委)副书记之后。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分清主办、协调、参与和督办责任,属于纪检组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属于业务处室做的工作,不越俎代庖,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再监督”上。这三大举措有力地提高了厅纪检组长和厅下属三个局纪委书记的地位和威信,让全厅1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能较好地集中精力抓执纪监督,加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

    二、畅通渠道促监督。为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监督,驻农业厅纪检组广辟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一是通过湖北日报、湖北电台和湖北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公布厅监督举报电话。2014年以来,共接听群众投诉电话86人次,从中获取有监督价值的信息12条。二是在湖北农业信息网公众互动栏目开辟“网上信访”专栏。今年以来,已收到群众网络信访32件,按照要求予以认真办理。三是在湖北电台承办“政风行风热线”,今年已开办5次,接听农民群众诉求37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农民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四是认真查办信访举报件。今年以来,共收到上纪检监察机关、省信访局和各界群众寄来的信访件31件,按照登记、分办、调查核实、查处、答复、存档等程序逐一认真办理,办结率达90%。

    三、群策群力抓监督。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将监督的千斤重担分给众人挑。一是构建廉政建设监督网。在厅纪检组成立指挥部,在厅下属的省畜牧兽医局纪委、省水产局纪委、省农机局纪委等单位设立8个行业指挥中心,在农业厅每个党支部设立廉政监督员。二是在驻在部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聘请了90名党员干部担任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检举权,主要负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单位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廉政风险高的岗位人员进行监督,重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廉政监督员每月定期向厅监察室报送廉政信息,并建立赏罚分明的监督激励机制。

    四、明察暗访常监督。一是制订了明察暗访工作规则,对明察暗访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工作方式以及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二是组织厅监察室、厅“三抓一促”办公室、厅稽查办等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明察暗访。2013年10月以来,已开展明察暗访10次,其中,查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次,查访政风行风和工作纪律5次,查访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2次。三是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今年4月,组织三个组对厅下属的省经管局、省种子管理局、省植保总站等14个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12个问题逐项登记,并采取诫勉谈话、责令写检讨书、退款、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查阅资料助监督。一是对农业厅副处以上党员干部报送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抽查,从上报的334份表中按5%的比例,抽查了17人填报的表,其中正处级干部9人、副处级干部8人,厅机关干部6人、事业单位干部11人,尚未发现瞒报漏报现象。二是对该厅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厅下属的三个副厅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进行查阅,重点查看述廉是否存在轻描淡写、走走过场的问题。三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副厅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撰写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查阅,重点看“四风”问题找得准不准、原因剖析深不深、整改措施行不行。

    六、约谈函询早监督。坚持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驻农业厅纪检组在驻在部门实行“约谈”、“函询”制度。一是对厅下属单位的“主官”约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已约谈的三名“主官”,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大大增强,坚持“两手抓”的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对2013年以来农业厅新提任的1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12名新招录的公务员集体“约谈”。厅纪检组要求他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做到“三坚持六戒”。三是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或函询,2013年下半年以来,共约谈处级干部12人,函询处级干部3人。

    七、重点巡察细监督。驻农业厅纪检组对廉政风险高的厅直单位进行重点巡察。一是出台了《省农业厅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方案》,对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要求、巡察结果运用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制订了巡察安排,计划对厅下属的两个事业单位进行巡察。三是从厅监察室、稽查办等单位抽调5名干部组成专班,从今年5月4日开始,对省植保总站进行巡察,先后找该站在职和退休干部谈话45人次,安排专业人员查阅了该站2011年以来的所有账目,并派员到4个县(市)检查该站安排的植保项目建设情况、植保资金使用情况。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基本掌握了该站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稽查项目广监督。在抓好对厅本级干部监督的同时,厅纪检组还督促有关处室对驻在部门范围内的重大农业项目和资金进行稽查。去年以来,共对54个县(市、区)的61个项目进行稽查,涉及资金1.91亿元。一是自查与互查相结合。针对农业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组织各市、州、县农业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自查和互查,检查范围包括畜牧兽医、水产、能源、农机、种子、植保、土肥、环保等在建未验收的项目。通过开展自查与互查,摸清了农业在建项目的底细,发现了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二是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去年以来,我们对在建农业项目开展了普查。针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重点检查了15个县市在建的16个农业项目。三是行业查与专班查相结合。我们要求厅下属的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村能源、农机五大行业每年组织1—2次行业项目稽查。在项目稽查过程中,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查找问题、揭露矛盾上。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办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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