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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4-08-15 点击次数:
    

    省委8月6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直机关工委及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迅速部署学习贯彻工作,结合工委和省直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措施,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连日来,工委书记班子、机关各支部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王歧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郭玉吉在组织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要求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带头破除“五论”、强化“五种意识”,即:破除“刮风论”,强化“常、长”意识;破除“过头论”,强化“开弓没有回头箭”意识;破除“矛盾论”,强化力度统一意识;破除“影响论”,强化相得益彰意识;破除“为官不为论”,强化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双为”意识。通过学习讨论,切实把“一班人”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

    二、明确任务,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体系。在认真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14]18号)的基础上,工委以上率下,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的“四好”作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先后三次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机关工委的主体责任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提出了领导班子主要承担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督促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机关各支部承担协助责任,推动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责任;同时对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提出了认真履行维护教育,监督检查,协助协调,检查处理和受理保障等五个方面监督责任。工委和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和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各个层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措施,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加大“三转”的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加快推进“三转”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转变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以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二是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依纪依法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大作风建设的力度。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健全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通过抓学习培训、抓力量整合、抓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打造一支过得硬、信得过、靠得住的纪检“铁军”队伍,以过硬的作风推动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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