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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勇于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4-09-28 点击次数:
    

    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2014〕18号)出台后,省水利厅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省水利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用行动坚守担当。

    省水利厅党组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住手上,坚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一是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在厅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厅干部大会等会议上,对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省委落实“两个责任”会议、全省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法同志在各种不同的会议场合反复强调,逢会必讲,在半年工作总结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上指出,落实主体责任,主要是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这个问题要年年讲、天天讲、时时讲,不停地提醒、不停地敲打。二是自身廉洁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抓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模范带头。三是选用德才兼备的干部。要选好用好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是支持纪委执纪履职。作为党委的主要负责人,首先要支持纪委严格执纪,在纪委部门调查处理违规违纪干部时,不要强加干涉。五是与人为善,及时提醒。六是建立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各职能部门要结合管理实际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各方面制度建设和自我监督,从体制机制上建立起预防腐败体系。七是带头遵守制度,阳光行政。八是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二是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研究制定《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建立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厅党组关于加强对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监督的实施意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有力地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意见要求从严明党的纪律、选好用好管好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7个方面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省委组织部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下发后,水利厅党组对厅直单位发文,明确要求纪委书记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单位的业务分工,纪委书记在班子中的排序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厅纪检监察部门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坚持不懈推进“三转”,强化执纪监督,准确定位、回归主业。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厅党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和函询的办法》,根据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规定,水利厅纪检组制定了《湖北省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意见要求从协助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水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6个方面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建立落实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落实检查建议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巡查监督工作、建立落实考核和评议制度等工作措施。根据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的暂行办法,对省水利厅关于对领导干部约谈、函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细化了工作流程。二是加大监督力度。水利厅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实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以“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为契机,对业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监督,今年上半年,受理和督办整改热线问题81个。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制度和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围绕反腐倡廉,注重抓早抓小,对佳馨花园“胶囊房”出租业主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两名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有关问题,分别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和信访约谈。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水利厅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健全和完善厅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厅直各单位已于9月底前,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全部配齐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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