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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首次组织厅直单位纪委书记述职述廉

发布日期:2015-01-20 点击次数: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1月13日,湖北省水利厅首次召开了厅直单位纪委书记述职述廉会议。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厅副巡视员朱怀银出席会议。

    会上,13位厅直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述职述廉,报告了本单位纪委一年来落实监督责任、正风肃纪情况怎么样?推进“三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情况有哪些成效、亮点?还有哪些不足?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怎么样?总结了成绩,查摆了不足,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思路。会议还对厅直纪委书记履行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和评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厅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2014年,厅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三转”为动力,聚焦主业,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狠抓问责,认真完成中央、省、部和厅党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思路清晰,监督有力,纪律严明,在厅直单位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气场。

    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里,要更加积极有为地履行好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责。要找准工作定位,进一步厘清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要求,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坚定忠诚于党的信念,增强履职尽责的本领,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带头做到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也千万不能做。

    会议要求,纪委书记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五有”。即做表率,有正气;敢担当,有朝气;善协调,有人气;强实干,有锐气;勤学习,有才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要求,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厅直单位纪委书记向驻厅纪检组述职述廉,是对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集中展示和考核,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下级纪委切实履职尽责的具体举措。为此,在2014年10月,驻水利厅纪检组专门印发了《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向驻厅纪检组述职述廉的管理办法》。

(湖北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027-8722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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