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月12日和15日省水利厅对省湖泊局、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标志着省水利厅直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展开。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水利厅党组专门下发通知,对检查考核工作进行部署。
今年,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有新的特点:一是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内容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增加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内容。二是工作程序严谨。对厅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增加了发布预告、个别谈话等环节,考核前3天发布预告告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2天,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表发给参加测评人员。三是参与范围广泛。参加会议人员有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还有离退休干部、普通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且不少于参加会议总人数的10%。四是结果运用严格。根据《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结果运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状况民主测评情况将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五是组织工作严密。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检查考核工作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机关党办共同组织。
(湖北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027-8722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