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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21-03-18 点击次数:
    
  3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大会,集中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青海代表团审议和参加政协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亚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懂弄通悟透做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贯彻大会精神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从人大职能出发,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要自觉同全国人大对标对表,把握国之大者,抓紧推进省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开局漂亮、全年精彩;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要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会上,6名同志还交流了服务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代表团的经验体会。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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