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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推行公务自行车

发布日期:2014-07-25 点击次数:
    

    23日,在省直机关工委办公楼西侧,停放着一排公务自行车,机关工作人员频频取用、归还。

    省直机关工委为配合公车制度改革,方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公务活动,统一购买13辆公用自行车,配发给各部门。还制定了使用管理规定:公用自行车为办理公务活动时使用,各部门固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用后及时归还,并停放专用自行车库。人为损失由使用人自费修理;保管不善丢失、被盗由使用人按原价赔偿。并倡导公务活动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3到5公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超过5公里才派公务用车。

    一位借用公务自行车的处级干部告诉笔者,水果湖地区人多车多,经常堵车,公车出去一趟,没个把小时回不来。骑自行车办公事,免去了堵车的烦恼,反而提高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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