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委动态

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行业指导工作视频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14-08-26 点击次数:
    

杨有旺作大会经验交流

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行业指导工作视频推进会议


    8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行业指导工作视频推进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副主任崔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甘肃省五省市作大会经验交流。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杨有旺在会上作了题为《践行群众路线  加快转型发展  着力筑牢计划生育工作强大群众基础》的交流发言。

    自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上下联动、以上率下和一盘棋格局,出台指导意见、建立联系点制度、组织督导检查,指导基层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同时,以践行群众路线推动事业转型发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着力解决卫生计生难点问题,不断筑牢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基础。

    坚持“三个纳入”,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一是纳入“一把手”工程。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利益导向,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优质服务,体现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宗旨。二是纳入目标管理。省委省政府把计划生育群众满意率等指标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等纳入“三线”目标管理体系,全力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基本权利。三是纳入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开展了“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努力满足群众计划生育服务需求。

    解决“四大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着力解决热点问题,及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省启动了“单独两孩”政策。截止目前,共申请17240人,领证13822人,生育5523人。有效满足了群众生育需求。二是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全面改革办证制度。取消了《生育服务证》审批,规范简化了《生育证》审批程序,全面开展了网上便民办证,有效落实了“一次性告知”、首接负责、限时办结。全省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办结率均达到99%以上。三是着力解决重点问题,推动惠民政策全覆盖。实施了“幸福计生•关爱关怀”十大行动,全面推进了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机制,并将奖励政策与计生家庭子女入学、关爱女孩、创建幸福家庭、推进医养结合等工作有机结合。全省已落实资金3.32亿元,受益人数达186万人。四是着力解决焦点问题,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省县乡村全面实行“三项公开”,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格依法行政,开展了专项治理,坚决禁止将计划生育与上户口挂钩,坚决禁止大月份引产,实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

    落实“三项举措”,切实满足群众期盼。一是汇民意众智,高质量决策。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明查暗访,问计于民;设立了主任信箱,启用了热线电话,问需于民;调整了专家库,加强计划生育战略研究,问策于民。使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既具有群众性,又具有科学性。二是提质增效,高水平服务。加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优化整合,着力发挥卫生优质的服务平台、优秀的人力资源和计划生育强大的行政手段、全覆盖的工作网络,有力提升了服务群众生育健康的水平。三是信息化引领,高效率行政。加强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网络办证服务体系、做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等,不断增强卫生计生行政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和科学性,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国家会议后,杨有旺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做到五个“善始善终”:一是要在突出主题和总要求上善始善终,突出解决“四风”问题;二是要在突出问题导向和立行立改上善始善终,对所征求的意见,抓紧整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三是要在突出教育和实践并重上善始善终,在抓整改的同时,抓好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要在突出分类指导和上下联动上善始善终,对问题较多、卫计工作发展缓慢的县市加大指导力度;五是要在领导带头和群众参与上善始善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要坚持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特别要注重抓好委机关和部省属单位示范作用的发挥。

    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处室、各直管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省计生协、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卫生计生委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区)卫生计生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卫生计生委(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属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市、州、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分会场参加会议。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征求本网站同意,注明来源、原标题、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0408号-1
技术支持:荆楚网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