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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纪工委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20 点击次数:

  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12月18日下午,省直机关纪工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了《湖北省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将有力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彭志新同志就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使作风建设成为一张亮丽的名片,并带动了社会风气整体好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继续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好的做法,标准更高,措施更严,尤其对纠正"四风"提出了更高要求,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决心和信心。纪工委全体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点,带头坚定不移执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严于律己。纪工委全体干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强化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的表率。

  三是强化监督。重点围绕推动《实施细则》精神和《实施办法》在省直机关落地生根开展监督检查,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对每个环节、每个节点、每个内容,组织一系列的专项治理和明察暗访活动,既做好对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工委党校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又领导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发挥监督作用,并要求省直各单位每半年上报一次贯彻落实情况。

  四是严肃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纠正"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直至问责追责,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从严从快、严格问责,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五是注重总结。通过过去五年来坚持不懈努力,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对下一步抓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经验做法,要有重点及时总结推广,确保取得实效。

  六是健全制度。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履行好监督职能,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明察暗访办法、巡察办法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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