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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 为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贡献绿色力量

发布日期:2023-10-28 点击次数:

  近年来,省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引领促先行”,创新开展“五型机关”建设,聚力打造政治型、学习型、担当型、创新型、清廉型机关,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政治型机关建设体现本质属性,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和省之要事,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谋划、推动林业工作;学习型机关建设体现能力要求,强调营造崇尚学习、比学先行、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担当型机关建设体现职责使命,强调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型机关建设体现发展动力,强调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重点工作有特色、特色工作有亮点、整体工作创一流;清廉型机关建设体现纪律保障,强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目前,“五型机关”创建已成为省林业局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在“五型机关”高位引领下,林业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多项重点工作受到国家局通报表扬,林业工作整体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国土绿化成效明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将国土绿化工程纳入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构建长江流域森林生态廊道。近年来,接续开展了绿满荆楚、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等一系列国土绿化攻坚行动,2018年以来,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791万亩、封山育林729.3万亩、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629.3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从41.56%提高到42.11%,森林蓄积量从3.82亿立方米提高到4.83亿立方米,长江、汉江沿线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廊道全面建成并巩固提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出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围绕全省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谋划实施林业六大工程,全面提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水平。聚焦群众身边增绿,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建设,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2018年以来,全省新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4个、省级森林城市28个、森林城镇163个、森林(绿色)乡村2308个,增进了城乡群众绿色福祉。

  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积极探索“党建+林长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动将林长制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把林长制建设与基层党建同安排、同部署,推动“林长制”走向“林长治”。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所辖区域林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体系。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完善“林长+河湖长”“林长+生态司法”“林长+志愿林长”等“林长+”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同责共建一张网、上下联动同下一盘棋”的守林护林责任体系。林长制实施以来,省级林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一名党员林长就是一面旗帜”,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统筹抓好林地保护,不断筑牢长江中游绿色屏障。

  湿地保护修复亮点纷呈。先后修订完善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湖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湿地保护修复规范化、制度化。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6处、国家重要湿地8处、省级重要湿地50处;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66个,省级湿地公园38个。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数量分别位居全国第1、2、3位。成功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以视频方式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珍爱湿地守护未来 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致辞,大会通过《武汉宣言》《2025—2030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标志着国际社会在湿地保护发展方面形成了新的共识,为全球湿地保护注入新的动力。Cop14大会的圆满成功,向世界传播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动讲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中国故事,充分展示了湖北和武汉浴火重生的新面貌和生态宜居的新形象,为全球湿地保护利用展示了武汉样板,提供了湖北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认真贯彻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创、新、活、动”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成效,进一步发挥好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着力在“六个奋力先行”上下功夫、求实效,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长江经济带发展贡献更多绿色力量。

  (省林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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