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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标准 育样本 促提升
荆门市打造示范点助推清廉机关建设

发布日期:2022-07-25 点击次数:
  为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中共荆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组织市直机关开展清廉机关重点项目创建工作。市直单位在全面落实清廉机关建设17条措施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核心业务工作,重点突出其中1-2条措施安排部署,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有自主清廉品牌、有特色精神内核、有规范运行制度、有专题教育阵地、有特色活动载体”要求,开展清廉机关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在市直机关选树一批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清廉机关建设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局,使重点项目建设过程成为破解新老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促进市直机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市经信局厚植勤廉文化助推清廉机关建设
  市经信局坚持把厚植勤廉文化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基础性、持久性工程,做实文化建设,帮助党员干部启智润心、正心修身。紧贴单位职能,围绕“亲清在线”清廉机关主题,发动机关党员干部集思广益,推出“争做金牌‘店小二’ 当好贴心‘娘家人’”工作口号。广泛动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干部职工家属,开展勤廉文化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和颁奖展示活动。规划建设了彰显勤廉文化、充盈奋进气息的中小企业活动中心和机关文化走廊,活动中心专设摆放勤廉文化书柜、政治法律书柜等书籍的“悦读空间”。机关走廊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廉政警言、廉政短视频等,有效调动机关党员干部乐享勤廉文化、传播勤廉文化、践行勤廉文化热情。
市检察院聚焦完善权力配置与运行制约机制助力清廉机关建设
  市检察院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坚持齐抓共建、全面推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根据检察人员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200余个,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深化对“三个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每日倡廉、每季述廉、年度考廉”活动,抓长抓常落实“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长效机制30条”;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强化内外监督。
市财政局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为重点强化清廉机关建设
  市财政局以财政资金公开为重点,努力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开化、透明化,推进清廉财政建设。一是完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成立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专班,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预算科、相关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财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二是健全制度,明确公开要求。印发《荆门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走向更加透明化整改方案》等通知,对财政资金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监督,明确结果运用。财政部门将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纳入到财政大监督范围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
市发改委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市发改委对标“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要求,统筹推进政策、政务、金融、法治、人文五大营商环境,抓重点、攻难点,打响 “荆门服务”营商环境品牌。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对我市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任务,将37条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和160项重点推进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纳入督办考核清单,全过程跟踪调度。二是强力推进落实。围绕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季督查通报、年终考核结账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阶段性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督查督导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市场主体不到位、服务人民群众不满意等问题。三是着力守正创新。全面复制推广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典型经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启动“荆门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暨‘金牌店小二’评选活动”,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电视问政”,全力打造具有荆门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
市行政审批局多措并举推进清廉机关创建
  市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打造“清正队伍、清风窗口、清廉文化”,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打造清正队伍。把政治建设贯穿于“清廉机关”创建和推进“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运用政治教育、道德建设、集中培训等方式,锻造素质过硬、能力出色、作风清正的政务服务队伍。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打造清风窗口。以审批公开、流程再造、作风建设和监督机制构建为抓手,在全市政务服务岗位和窗口设立线上线下评价器,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今年开展“好差评”评价92788次,好评率99%以上。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打造清廉文化。强化预警防范,加强风险防控,排查局系统关键岗位风险点33个,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招标采购、信息化项目管理和机关人事财务等关键节点监管措施,建立纪实台账,实行专人监管。
  (荆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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