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直党校校字〔2017〕22号
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委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直工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经校委会研究,现将《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17年3月16日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在省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委鄂直工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奋力打造“两基地一智库”特色目标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务实重行抓落实,充分发挥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培养“四铁”干部队伍服务,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服务,为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
一、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认真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教育、理论研讨、专题学习、课堂教学,继续推进六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入行;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各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向纵深发展。(责任领导:邹德文、彭晓保、秦岩;牵头部门:党办、教务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2.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前谋划,精心准备,组织教职工和学员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开设教学单元或教学模块,设置系列教学专题进行系统讲授;设立一批校级重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支持教研人员走出校门,宣传宣讲会议精神。(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彭晓保、秦岩;牵头部门:党办、教务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委24号文件精神。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第一校长傅德辉同志来校调研提出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委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直工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仔细梳理,对自身有条件落实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列出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力推各项要求落地落实。(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彭晓保;牵头部门:办公室、教务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4.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根据省委巡视组对工委巡视以及省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深化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都全面整改到位,以整改推动学校各领域改革。按照校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彭晓保、秦岩;牵头部门:办公室、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5.积极完成工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围绕工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校职能作用,加大支持力度,主动融入工委、服务工委,为工委各项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处室)
二、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6.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真正担当起省直基层骨干培训基地的使命。办好省直机关副处级干部培训和科级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12个;办好党务干部培训和支部书记培训等专题研讨班;办好新党员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办好纪检干部培训班;积极承接省直各厅局委托的培训班次。(责任领导:邹德文、彭晓保;牵头部门:教务处、学员组织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7.创新教学方式,不断增强教学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完善教学布局,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在主体班次单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教学单元;在继续坚持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例不低于7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全面开展主体班结构化研讨,综合运用案例式、辩论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及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充分利用高端论坛、干部讲坛、校园论坛、在线学习等载体,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及经典教学案例库等现代教学手段,组织学员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基层工作经验交流等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省内外党性教育资源,重点加大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的开发利用,设计和制定革命传统教育专题、艰苦创业专题、党建促创新发展专题、警示教育专题等党性教育板块。积极拓展培训视野,不断探索联合培训、异地培训的实现形式。(责任领导:邹德文、彭晓保;牵头部门:教务处、各教研室;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8.推进“两基地一智库”建设。聚焦“两基地一智库”特色定位,完善省直机关基层骨干培训基地、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基地和党建研究智库的各项功能。落实“两基地一智库”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彭晓保;牵头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组织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9.推进“三室三中心”建设。依托“三室三中心”,即理论教研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党性教研室(党的建设研究中心)、综合教研室(科学决策大数据案例中心),积极推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以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为主的党性教育方面的学科和以科学决策大数据案例研究为主的知识更新能力提升方面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具有机关党校特色、满足基层骨干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彭晓保;牵头部门:教务处、各教研室;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10.推进“四名双百”工程。持续推进“打造精品名课、评选科研名题、创建名优学科、争当教学名师”和“聘请百名先进典型人物和知名专家学者、百名党政军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作为兼职教师”的“四名双百”工程,打造优秀教学品牌,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以“四名”工程为抓手,开展系列教学比赛活动;以“双百”工程为载体,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兼职教师师资库,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堂制度落实。(责任领导:邹德文、彭晓保;牵头部门:教务处、各教研室;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11.强化学员管理。抓好入学教育和日常教育,引导学员强化学员身份意识,突出学员自我管理,发挥党支部、班委会在学员管理中的独特作用。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在干部教育中的“25个不”禁令,以“8106”实施细则为抓手,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继续深入抓好学员管理及量化考核工作。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学员请销假、校外活动管理规定,加大执纪力度,推进明察暗访、执纪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学员课外活动指导,进一步丰富学员文体生活,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对组织人员的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学员组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党校教学改革新要求。(责任领导:彭晓保;牵头部门:学员组织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三、着力推动科研创新,提高科研咨询和党建智库建设水平
12.深化科研改革。落实学校科研工作的有关制度,做好科研课题结项、科研项目立项、科研成果奖励等工作。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强党校系统协作和与高校、研究机构、省直有关部门联系,不断提升研究成果的“含金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瓶颈制约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社情民意和对策建议研究。充分发挥党校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阵地作用,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提升党员干部析事明理的能力。(责任领导:刘元玉;牵头部门:科研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13.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以咨询为支撑,充分发挥科研为教学、咨询服务的两大功能,构建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咨询出对策,成果和对策进课堂、进决策的“三出两进”体系,实现教学专题、科研课题和咨询服务的一体化。加大教研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引导教学与科研活动相互结合、教学考核和科研考核同步进行,充分调动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学员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教研咨整体联动。(责任领导:刘元玉;牵头部门:科研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14.加强新型智库建设。认真落实党建智库行动方案各项举措,以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作为党校智库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工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和“三中心”在党建智库建设中的组织作用和运作功效,完善科研专家咨询库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师生科研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学员熟悉基层情况、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支持学员参与决策咨询研究。进一步搭建多样化的信息平台,拓宽成果转化和传播渠道,积极推介工委党校最新党建研究和决策咨询成果,为打造省直机关党建铁军提供理论创新和智力支撑。(责任领导:刘元玉;牵头部门:科研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15.建好刊物平台。建好党校门户网站,建优党校刊物平台,创新学校“两刊”思路,向“两基地一智库”特色定位聚焦,使其成为优质科研成果展示和咨询传递的主平台。采用《主体班成果汇编》、《领导决策参阅》等形式,作为我校向上呈送优质咨询成果的重要载体,建立向工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双报送”的“直达车”。(责任领导:刘元玉;牵头部门:科研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四、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6.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省委和工委的部署和安排,主动开展工作,搞好自查,补足短板,在“学、做、改、促”上下真功、求实效,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责任领导:邹德文、秦岩;牵头部门: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1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盯讲坛、论坛、刊物、网站等重点领域,加强日常教育,引导教职工做到“四个决不能违背”,确保党校不出现杂音、噪音。大力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扎实做好防范维稳工作。(责任领导:邹德文、秦岩;牵头部门: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18.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校委成员之间、校委成员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之间、处室主要负责人与处室同志之间三个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定期对教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注重解决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调动各方积极性。落实好老干部的相关待遇,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在全校营造尊重老同志、关心老同志、爱护老同志的氛围。(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秦岩;牵头部门:办公室、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鄂发〔2016〕3号)。落实好组织生活基本规范,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支部抓好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双主体责任、双监督责任”的具体办法,加强机关党委和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费收缴、党员活动情况、民主评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责任领导:邹德文、秦岩;牵头部门: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20.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狠抓落实年”系列活动,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弛而不息抓机关作风建设,厉行“三短一简一俭”。加强对教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平时考核日志管理。敢于动真碰硬,对于违反纪律、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现象,敢于批评,敢于追责,切实做到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秦岩;牵头部门:办公室、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2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加强压力传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形成校委全面监督、机关党委职能监督、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全力支持机关纪委加强对教职工的监督,制定明察暗访问责办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对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注重正面激励,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领导:邹德文、秦岩;牵头部门:党办;参与部门:各处室)
五、提高治理能力,推动党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2.抓好开放办学、特色办学。向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中直机关工委党校学习,借鉴吸收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纵向、横向合作,在特色办学上做文章出实效。(责任领导:邹德文、彭晓保;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23.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做好人才引进工作,面向省内外选聘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招聘博士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选送一批教职工到中直党校、省委党校和高校进行培训学习。向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打开教师到基层挂职的通道。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彭晓保;牵头部门:办公室、教务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24.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好空缺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干部人事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化解干部人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责任领导:邹德文、刘元玉;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
25.加强机要档案工作。坚持机关保密工作和学员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两手抓,认真抓好涉密载体、移动存储介质和网络安全管理,扎实推进保密法规“三进”工作。做好档案收集、整治、归档工作。(责任领导:刘元玉、彭晓保;牵头部门:办公室、教务处、学员组织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26.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严防固定资产流失。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做好日常核算和年终决算工作,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和流程,探索实施财务报账员制度。(责任领导:秦岩;牵头部门:后勤财务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27.提升后勤服务水平。抓好食堂大宗物品采购、公车油料使用、基建维修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服务监管办法,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食堂管理服务功能,尽早开设早晚餐,方便学员和教职工。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责任领导:秦岩;牵头部门:后勤财务处)
28.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平安意识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落实治安首遇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安全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完善相关预案,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稳定。(责任领导:秦岩;牵头部门:后勤财务处;参与部门: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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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