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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累计出让“标准地”31665亩

发布日期:2021-06-17 点击次数:

  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6月16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自2019年11月实施“标准地”出让以来,全省累计出让“标准地”477宗,共31665亩,有效降低了企业拿地成本,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土地“三通一平”基础上,由政府组织完成区域规划环评、水土保持、洪水影响等统一评价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拿地就可开工。同时政府明确规定了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效益相关指标。

  2019年11月,我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明确2020年全省各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按一定比例实施“标准地”出让。随后,我省各地积极开展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等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并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标准地”出让落地。

  据统计,到2021年3月,全省“标准地”已累计出让477宗,共31665.15亩,深受市场主体欢迎。

  省自然资源厅介绍,实施“标准地”出让后,部分地方企业每亩土地节约评价成本8000元以上,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建设所需时间压缩了三分之二,项目开工时间比合同约定平均提前了约5个月。此外,“标准地”对相关投资指标的约定,有效提升了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土地节约和保护。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标准地”相关政策、指标体系,探索“政企互信+企业诚信”的“双信”供地新模式,在项目落地上再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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