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在汉高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省委定于12月18日(周五)下午2:40在东湖宾馆国际会议中心一号门荆楚会堂举办省直机关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宣讲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省直机关学习《准则》和《条例》工作,使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努力做到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参会人员
1、省委领导同志;
2、省直各单位、在汉大专院校及国有企业党委(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省级领导干部和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除外)。
以上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省直各单位、在汉大专院校及国有企业党委(组)书记及时组织和主持本单位参会人员学习讨论。参会人员统计以及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汇总,分别由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负责,12月24日17:30前报省纪委办公厅(具体要求按省直机关工委预通知精神办理)。
2、请省直各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于12月16日17:30前报到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彭湃、张红丽,电话:87233473、87233775,传真87814485、87231839。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于12月23日17:30前报送省直机关纪工委,联系人:刘翔、邵萌,电话(传真)87232766,湖北省直机关党务群号码:120623487。
3、请在汉大专院校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2月16日17:30前、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于12月23日17:00前报教育厅纪检组,联系人:黄晶晶,电话(传真):87328125。
4、请国有企业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2月16日17:30前报国资委党建处,联系人:陆静怡,电话(传真):87234879。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于12月23日17:30前报国资委纪工委,联系人:张遥,电话:87235346,传真:87814015。
5、请与会各单位于12月17日15:00前分别到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309室)、教育厅纪检组、国资委党建处(503室)领取会议票。
6、各单位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因公出国、参加中央党校学习、参加中央及国家级会议和因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书面说明情况。
7、请参会人员12月18日14:30前凭会议票入场完毕。
8、会议通知以省委办公厅通知为准。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省直单位(128)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委台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信访局、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局(馆)、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家协会、省科协、省侨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侨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省征兵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移民局、省地质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社会科学院、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省农业科学院、湖北广播电视台、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社、财政部驻湖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商务部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武汉海关、省国家税务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湖北煤监局、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长江水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新华社湖北分社、国家能源华中监管局、中科院武汉分院、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省烟草专卖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武汉分公司、湖北长江出版集团、省农村信用社、省老龄办、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省委讲师团、湖北长江电影集团、省邮储银行、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省驻京办、省演艺集团、湖北红安干部学院、中国新闻社湖北分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
大专院校(25)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三峡大学、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企业(18)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湖北银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环集团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南方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