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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7 点击次数:
  

鄂直工发[2015]9

  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鄂办发电[2015]83号)要求,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工作述职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示范带动省直单位各级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省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述职评议工作的对象和方式

  党的关系归口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直单位(共128家)机关党委书记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述职。其中,选择15家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会议述职,其他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单位名单附后)。

  三、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

  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务实抓党建要求,以2015年度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党建共性目标为主要内容进行。

  四、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1.开展调查研究。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要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述职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报告。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组部、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述职评议重点内容,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突出亮点特色,突出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三级责任,突出工作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进措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虚、空、飘。

  述职报告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成绩和特色经验。二是逐条列出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查找分析原因。三是对照查摆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

  3.严格审核把关。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对述职报告要亲自研究,认真把关,确保质量。述职报告完成后,先报省直机关工委把关,然后报省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总结成绩不客观、查找问题不深入、分析原因不透彻、解决问题缺实招的,将督促修改,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重写。

  4.召开述职评议会。20161月中旬召开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会议请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傅德辉、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出席,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参加,并邀请6名“两委员一代表”、10名基层党员干部、10名群众代表参加。会议由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傅德辉主持,并对述职人员的述职发言进行点评。

  述职结束后,发放测评表,参会人员对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的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五、结果运用

  1.通报述职评议结果。综合大会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形成《关于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的通报》,发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

  2.述职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党建共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占一定的权重。

  3.抓好整改落实。省直单位机关党委要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为下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和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公开承诺重要内容,省直机关工委对省直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题研究,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述职评议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确保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请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于1225日前将机关党委书记述职报告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审核把关后,于2016110前将述职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省直机关工委专用邮箱供参会人员学习,为评议作准备。

  联 系 人:刘泳涛

  联系电话:02787232453

  电子邮箱:gwzzb501@163.com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1214

 

     附件一:

  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单位名单

     

      一、大会述职名单(15个)

  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信访局、省科协、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扶贫办、武汉海关、长江航务管理局。

  二、书面述职名单(113个)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委台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局、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局(馆)、省委讲师团、湖北红安干部学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省侨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外侨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人防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监狱管理局、省征兵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移民局、省地质局、省农垦局、省南水北调局、省社科院、省农科院、湖北广播电视台、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方志办、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供销社、省老龄办、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省驻京单位、省援疆前方指挥部、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商务部驻武汉特派办、省国税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湖北煤监局、湖北储备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长江水利委员会、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国冶金地质局中南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武汉铁路监管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新华社湖北分社、中国新闻社湖北分社、国家能源华中监管局、中科院武汉分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省烟草专卖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储银行、湖北长江出版集团、省演艺集团、省农信社、湖北长江电影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武汉分公司、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附件二:

  2015年目标责任制党建共性目标考评内容

  1、坚持理论武装。抓好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征文活动、以“学党章、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大家谈活动和深化“全民阅读•书香机关”活动,完成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长江讲坛学习。抓好《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党组(党委)高度重视,采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将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党组(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设置实现全覆盖,建立基层党组织网络图或台账。破除“基层党建在农村”的思想,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落实机关“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机制。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和“支部工作法”推广活动。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按期换届。工青妇组织设置完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3、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党员教育培训有安排、有部署,任务落实。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编制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登记册。

  4、开展主题活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开展“三短一简一俭”、“三联三促”、“三难整治”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5、坚持基本制度。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机关党组织书记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工委述职。按规定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至少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按规定落实。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党员意见,及时公布本部门党内信息。机关党组织书记实行“一岗双责”,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明察暗访制度落实,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6、落实党建工作保障。专职党务干部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配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满足工作需要。有专设或兼设的党员活动室,至少做到有党旗、有宣誓词、有电教设备、有学习书籍、有会议桌椅等。

  7、加强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党组(党委)将老干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制度,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有较为完善的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并定期组织学习、开展活动,老干部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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