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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点击次数:
 

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直工办[2016]19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经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同意,现将《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62

  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督导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鄂办发〔2016〕22号)、《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总体方案》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有关安排,结合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督导工作方案。 

  一、成立督导小组 

  按照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统一安排,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六组负责省直机关学习教育督导工作。为加强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10个督导小组,每组由厅级干部担任组长,共有3名干部组成。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小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张 勇 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  

  成员:魏丛洪 省直机关工会主任  

        谢莹波 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综合组干部  

  第二组: 

  组长:聂晓勤 省经信委副巡视员  

  成员:胡合宇 省直机关团工委书记  

        桂雁鸿 省经信委机关党办副主任 

  第三组: 

  组长:刘 铌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 

  成员:毕 杰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调研员 

        李权毅 省人社厅机关党办主任科员 

  第四组: 

  组长:颜永红 省国土厅副巡视员  

  成员:孙元尧 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调研员  

        姚华宝 省国土厅机关党办调研员  

  第五组: 

  组长:曲 波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  

  成员:胡圣虎 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室调研员  

        樊 伟 省住建厅规划处主任科员  

  第六组: 

  组长:谌祥成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成员:宋建华 省水利厅机关党办副主任      

        周 薇 省直机关工委党办副调研员     

  第七组: 

  组长:饶泽民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成员:钱利民 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调研员 

        刘荆平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第八组: 

  组长:胡学民 省文物局副巡视员  

  成员:彭 蓉 省文化厅机关党办调研员  

        彭 湃 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第九组: 

  组长:姚锡武 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  

  成员:杨赴勇 省计生协组群部副部长  

        张晓亮 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第十组: 

  组长:杨小川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成员:陈国华 省工商局机关党办副调研员     

        曾照东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党办主任科员 

  督导小组职责任务按照《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总体方案》要求执行。 

  二、把握督导重点 

  根据《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总体方案》(鄂学组发〔2016〕2号)和《关于在省直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指导方案》(鄂直工发〔20168号)有关要求,重点在加强组织整建、健全组织体系,做到学思践悟、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作风整肃、严格执纪问责,加强问题整改、提能创优促为等四个方面(见附件)进行督导。每次督导的具体内容、方式、要求按照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安排并结合省直机关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 

  三、明晰步骤方法 

  (一)开展督导工作培训 

  610日之前,对10个督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领会中央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把握督导工作的原则、重点、方法和要求等。 

  (二)开展集中督导 

  1.时间安排 

  根据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原则上安排3次集中督导,同时与其他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第一次督导时间从610日左右开始;第二次督导时间安排在9月中下旬;第三次督导时间安排在11月中下旬。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六组成员直接参与督导工作。  

  2.督导方法 

  督导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和资料、随机抽查、现场调研等四种方式进行。 

  一是听取工作汇报。听取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学习教育情况汇报,以及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查阅文件和资料。对照《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行逐项查阅核实。重点督导省直各单位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 

  三是随机抽查。在不打招呼、不指定单位、不预设对象的情况下,通过一问一答、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随机抽查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 

  四是现场调研。直接走进督导单位、走进支部、走进党员干部、走进群众,通过督查和研究相结合的调研形式,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便于提出改进指导意见。 

  (三)坚持日常督导 

  加强平时的过程督导,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同时,通过通报、问题整改清单等形式深化督导。 

  四、加强督导工作管理 

  1.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加强调度,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落实。坚持真督、严督、实督,务求督导实效。督导结果纳入年终机关党建综合考评内容之中。 

  2.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督导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交流督导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3. 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省直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发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开展集中督导后,形成情况汇报上报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导报告内容应包括:《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特色亮点、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相关建议等。 

  4.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督导小组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及时将资料整理后上交工委督导组。 

  5.严格执行督导纪律。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精神,认真执行督导工作方案,找准定位,履职尽责,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严和实的作风,圆满完成督导工作任务。在督导工作期间,公务用车由督导小组组长所在单位按照工作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附: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总体方案》(鄂学组发〔2016〕2号)和《关于在省直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指导方案》(鄂直工发〔20168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加强组织整建,健全组织体系 

  1.做好准备工作。(1)了解督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2)了解督促成立工作机构、保障工作力量情况。(3)了解督促制定督导方案、层层加强督促指导情况。 

  2.健全组织体系。(1)了解督促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了解督促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3)了解督促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4)了解督促按照有关规定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配齐配强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和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5)了解督促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了解督促党员信息核查和联系查找工作。(加强骨干培训。1)了解督促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的培训。(2)加大新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度。 

  5.抓好“支部主题党日”落实情况。(1)了解督促党支部制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安排。(2)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 “支部主题党日”是否按月定时开展。(3)采取随机抽查、现场参与等方式,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 

  6.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学习教育。(1)了解督促区分党员和党员干部,分别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实践要求。(2)了解督促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结合实际,明确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组织方式等,做到具体化、标准化、差异化。(3)了解督导依托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情况。(4)了解督促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等学习教育的指导,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7.抓好责任落实。(1)了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2)了解督促学习贯彻省委《意见》(鄂发〔20163号情况),细化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严格执纪问责,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基层党委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3)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协调小组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责任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4)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5)了解督促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提供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6)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避免“两张皮”。(7)及时收集省直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学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报送情况报告。 

  二、做到学思践悟,坚定理想信念 

  8.抓好专题学习讨论。(1)了解督促党支部因地制宜围绕4个专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2)了解督促每个党员按照要求开展个人自学、参加集中学习讨论。(3)了解督促党组(党委)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围绕专题开展讨论。(4)了解督导开展“学党章、学讲话、学准则、学条例”学习竞赛活动。 

  9.创新方式讲党课。(1)了解督促党支部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工作方式作出安排。(2)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3)了解督促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等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4)了解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5)了解督促“七一”前后党支部集中讲党课。 

  10.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情况。(1)了解督促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2)了解督促党支部评选“我身边好党员”。(3)了解督促学习沈因洛、魏登殿、罗官章同志等先进典型。 

  三、开展作风整肃,严格执纪问责 

  11.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1)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安排,党支部“七一”前召开以“严管与厚爱”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2)了解督促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3)了解督促党小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12.抓好民主评议党员。(1)了解督促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2)了解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3)了解督促党支部确定党员评议等次,给予表扬或组织处理。 

  四、加强问题整改,体能创优促为 

  13.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1)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围绕“建成支点立新功、走在前列当先锋”为主题,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2)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了解督促省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比武以及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等活动。 

  14.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1)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个人自学,带头在支部讲党课,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挥表率作用,带动一个机关的学习教育。(2)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系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3)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好所分管领域或兼职部门单位的学习教育。(4)了解督促党委(党组)及其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5)了解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 

  15.解决突出问题。(1)了解督促全体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结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分批次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清单”以及明察暗访情况,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以及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2)了解督促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重点解决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问题。(3)了解督促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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