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
鄂直工办[2016]20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按照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3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本次集中督导实行全覆盖,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上旬至6月15日。省直各单位的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协商确定。
二、督导重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分层分类指导的情况。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制定督导方案,层层加强督促指导情况。
3. 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进展情况以及“讲政治、有信念”第一个专题学习情况。
4.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情况。
5. 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6.督促指导省直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的主要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在真学上下功夫。
7.督促指导省直各单位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特别是党支部开展“我身边的好党员”评选和学习沈因洛等同志先进典型活动。
8. 了解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9. 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第一、第二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10. 对下一步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三、督导方式
按照集中督导全覆盖的要求,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现场调研、直接参与等方式进行。在对省直各单位进行总体情况督导的同时,将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收集整理学习教育相关资料,形成书面学习教育情况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如实反映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请省直各单位在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027-87231752,13607197944
邮 箱:530765781@qq.com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