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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点击次数:
  

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 

  鄂直工办[2016]20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按照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3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本次集中督导实行全覆盖,时间安排在20166月上旬至615日。省直各单位的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小组和督导单位协商确定。 

  二、督导重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分层分类指导的情况。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制定督导方案,层层加强督促指导情况。 

  3. 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进展情况以及“讲政治、有信念”第一个专题学习情况 

  4.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情况。 

  5. 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6.督促指导省直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的主要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在真学上下功夫。 

  7.督促指导省直各单位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特别是党支部开展我身边的好党员评选和学习沈因洛等同志先进典型活动 

  8. 了解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9. 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第一、第二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10. 对下一步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三、督导方式 

  按照集中督导全覆盖的要求,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现场调研、直接参与等方式进行。在对省直各单位进行总体情况督导的同时,将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收集整理学习教育相关资料,形成书面学习教育情况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如实反映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请省直各单位在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027-8723175213607197944 

  邮  箱:530765781@qq.com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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