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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 点击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湖北道德形象,加快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表彰湖北省道德模范20名和湖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

    二、推荐标准

    1.湖北省道德模范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湖北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重点从近年来表彰的荆楚楷模、中国好人、市(州)县级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特别是那些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要大力推荐。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以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4月下旬,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成立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协调处。各市州、各部门相应成立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5号楼省文明办协调处,电话:027-87811742,邮编:430071,电子邮箱:87811742@163.com

    (二)发动群众推荐

    14月下旬,省活动组委会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电视新闻中心)、楚天都市报、荆楚网、湖北文明网刊播《关于开展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向社会公布评选明确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推荐采取各市州、各部门推荐与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活动组委会在湖北文明网设立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推荐平台,接受公众推荐。广大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省活动组委会将收到的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市州活动推选组委会筛选推荐。

    2.各市州推荐人选每类不超过3名,五类总名额合计不超过15名。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推荐人选每类不超过2名,五类总名额合计不超过10名。

    (三)审核公示申报

    各市州、各部门活动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征求候选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各市州、各部门文明委同意后上报。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表样见湖北文明网,自行下载),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1000字左右),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同时,各市州、各部门要填写各市州、各部门推荐湖北省道德模范汇总表(表样见湖北文明网,自行下载),并加盖市州或部门文明办公章。各市州、各部门于2017518日前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相片、市州、部门汇总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复印件和媒体宣传、领导批示材料复印件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四)表彰奖励

    待今年下半年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后,我省再择机表彰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广泛发动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把群众基础好、社会影响大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把推荐评选的过程变成广大群众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3.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要发挥新媒体的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4.完善激励机制。各市州、各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道德模范关爱帮扶机制,积极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慰问和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在全社会营造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附件:1.推荐表下载地址   (包括1.湖北省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2.湖北省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3.湖北省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4.湖北省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5.湖北省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6.各市州、各部门推荐湖北省道德模范汇总表)

  2.推荐事迹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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