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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工作法——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处党支部

发布日期:2021-06-29 点击次数:
  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处党支部结合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建结合,形成“四制”工作法。
  责任制。建立支部委员工作责任机制。完善支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处长任书记,履行“一岗双责”,始终重视并落实党建工作相关要求;纪检委员始终做到有提醒,有监督,有讲评;组织、宣传委员认真梳理、适时提醒、及时组织开展每月党建活动;支部其他成员既有分工,又有补位,共同推进支部工作良性运转。
  清单制。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清单机制。每周有理论学习,每月有主题活动,每季度有思想分析,每半年有心得体会,年终有总结报告;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交心谈心,分析廉政形势,把握思想动态,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支部氛围。利用干部在线、法宣在线、党建APP、“学习强国”等平台,常态化学习党政方针政策。做到学习有笔记,讨论有记录,逐条落实各项清单任务,夯实支部战斗堡垒。
  融合制。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整合机制。把支部建设延伸到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工作的最前沿,做到业务在哪里,党旗就插到哪里。坚持定期与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基层自然资源部门、与地质找矿勘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与脱贫攻坚“1+1”结对帮扶对象联合开展活动,实现了党务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监督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坚持执纪监督全覆盖,建立处室内部监督制度。抓前端管控,结合业务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抓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抓日常防范,签订廉政承诺,严守准则条例,廉政教育实现重大事项、重要时间节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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