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是怎样产生的?
发布日期:2012-12-14 点击次数:
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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