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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坚持“四高”举措推动清廉机关建设

发布日期:2021-12-31 点击次数:

  仙桃市紧紧围绕“清廉仙桃”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谋划推动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政治机关、模范机关,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高起点谋划。市级对清廉机关建设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探讨,明确专人、压实责任、强化力量抓推进。一是对标谋划实施方案。在深入研学清廉湖北建设意见和全省清廉机关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仙桃实际,与纪检部门充分研讨后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8个方面18项主要任务。二是建立健全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抓清廉机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清廉机关建设重点任务与机关党的建设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健全、织密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体系。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具体负责,推动将清廉机关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坚持高质量引领。紧盯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强化政治引领,以点带面推进清廉机关示范创建。一是领导机关带头。纪检、组织、宣传等党务部门带头示范,举办1期“沔水清风·仙桃市清廉艺术作品展”和22期《沔水清风·与廉同行》综艺晚会,组织各机关单位有序观展(演),打造清廉“红色大脑”,掀起清廉机关建设热潮。二是行业单位示范。分行业分领域选定法院、商务、税务等6个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打造一束清廉“红色血管”,发挥典型辐射作用,引领机关单位跟着学、照着做、对着改,培育清廉机关典型。三是关键岗位引领。紧盯财政系统、工程建设单位、窗口部门等重点岗位开展清廉教育,打造一批清廉“红色细胞”,通过宣传清廉文化,树立清廉示范桌牌,时刻提醒干部 “严”字当头、克己奉公、一以贯之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坚持高标准推动。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清单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扣紧责任链条,形成工作闭环。一是工作任务清单化。对照“十四五”期间清廉机关建设总体安排,分年度细化任务,制定《2021年清廉机关建设任务清单》,有效指导机关单位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二是重点项目制度化。注重收集推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向全市推广。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在干部调整、新人入职等重要人事变动关头和婚丧操办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已形成常态。三是廉政教育常态化。坚持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把职务犯罪庭审打造成反腐倡廉重要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旁听庭审6场1200余人次,实现了旁听庭审一案、警示教育一片、治理净化一方的良好效果。

  坚持高要求落实。持续压实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措施,齐心协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定期调度“督”。组织部门根据年度任务清单,对各单位反馈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定期调度,及时发现问题、高效协调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二是实地调研“推”。结合市直机关实地调研督导,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找准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对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认真研究、创新方法推动解决。三是严格考核“促”。细化清廉机关建设考核细则并纳入2021年机关党建考核体系,有力实现与机关党建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健全机关纪检组织作为清廉机关建设重要内容,推动各级机关党组织配备机关纪委书记36人,机关纪检委员752人,清廉机关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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