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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8 点击次数: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省直机关廉洁过节等有关问题重申如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省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通知精神,带头遵守规定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在维护省直机关良好形象上当表率、走前头。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抓好中秋节、国庆节前后纠正“四风”工作,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去,持续发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在省直机关落地生根。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教育和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厉行节约意识,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

      各单位机关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分析查找中秋节、国庆节前后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相关规定,逐条逐项全面深入检查,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处。

      省直机关纪工委将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不另发文)

           

                中共湖北省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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